兴义市慈善总会文件
兴市慈善[2015]3号
关于做好2015年度慈善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)慈善工作站:
根据《兴义市慈善总会章程》规定,为做好2015年度慈善会员的会费收交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执行会费标准,按时收交会费
各慈善会员小组要严格按照《兴义市慈善总会章程》第三章第十条和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“会员须按规定交纳会费; 年会费最低标准为:单位会员1000元人民币,个人会员20元人民币,自愿多交的不限。”收取会员,要指定1—2名素质好的会员具体负责会费收交工作。今年会费收取时间为
二、规范管理、健全会费收交管理制度
慈善会费实行定期收交制度、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,今后会费收交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完成收交工作;各慈善会员小组要对本小组会员会费交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; 每年的6月份会费收交结束后,各慈善会员小组要对本小组会员会费交纳情况进行张榜公示,接受会员监督。
各慈善会员小组收到通知后,及时组织本小组会员交纳会费,并对会费情况进行登记,按时上缴,张榜公示。
开 户 单位:兴义市慈善总会
开 户 行:贵州兴义农村合作银行
帐 号:2881010001201100047168
地 址:兴义市坪东大道中段
联 系 电话:0859-3811232
附:兴义市慈善总会2015年会费收缴登记表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